• PMP含金量

  • 资讯中心

  • 报考条件

  • 考试流程

  • 考试内容

  • 国内考点

  • 考试结果

  • 有效期及续证

  • PDU攒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PMP认证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次数:0 PMP认证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第四条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第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第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
第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第八条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 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四)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为项目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十四条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地方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权限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规定由省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的,应当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联合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直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分别附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正
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编号,项目单位可以根据编号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第十六条 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工作工程咨询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单位的项目评估工作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应当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评估费用由委托评估的项目核准机关承担,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对于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委托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咨询评估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第二十条 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并依法将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对于不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属于国务院核准权限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书
项目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书应当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初审机关
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强化自我约束,制定并严格遵守内部工作规则,明确受理申请要件审查委托评估征求行业审查意见内部会签限时办结信息公开等办事规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核准工作效率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第四章 核准内容及效力
第二十三条 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六条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形 [3]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未按规定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各级项目核准机关不得予以核准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二十九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及时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
(四)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的;
(五)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参与专家评议的专家,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受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开展评估或者参与专家评议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项目单位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的,项目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已经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项目核准文件,已经开工建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属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核准目录规定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同时废止

2023年PMP@的含金量
  • 提升职业竞争力
    (竞聘高薪)
    某些高薪岗位在招职聘时明确要求,PMP认证是其成功竞聘的条件之一
  • 促进职业发展
    (职业竞升)
    国内大厂资深技术岗位转项目管理类岗位所必备,管理类基础证书之一
  • 增强项目管理能力
    (专业管理)
    脱离野路子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管理及执行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 加强团队信誉度
    (竞标加分)
    参与某些大型项目竞标时,团队有PMP项目管理证书可享竞标加分
2023年PMP@的报考条件
  • 参加PMP考试的应考者必须在其授权下的项目管理培训企业进行35个小时的培训学习
  • PMP考试报名者如具备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有学士学位),则需要具备3年工作经验或4500个小时的经验
  • 如不具备一定的学历,则需要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7500个小时的项目经验
2023考取PMP@证书需要多少钱

考取PMP认证的费用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两部分:
一、培训费,PMP培训费用为PMP培训机构收取,通常为人民币¥2000-4000元之间。
二、报名费,PMP考试报名的费用为PMI收取,(2018年开始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900元)国家外专局代收。

PMP@的报考指南
  • PMP怎么报名
    PMP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英文报名,即在PMI网站进行实名注册;
    第二步是注册成功后,等待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的考试报名通知,在报名期间内,完成中文报名。
  • PMP考试时间
    一年几次,分别什么时候考? 年度有4次考试,分别在
    年3月
    年5月
    年8月
    年11月进行。
  • PMP考试题型
    PMP考试的题型为选择题,共200道,笔试答题。
2023PMP@的主要考试内容
  • 启动
    规划
    执行
    监控
    收尾
  • 项目整合
    管理
    项目范围
    管理
    项目进度
    管理
    项目进度
    管理
    项目质量
    管理
    项目资源
    管理
    项目沟通
    管理
    项目风险
    管理
    项目采购
    管理
    项目相关
    方管理
  • 测量
    不确定性
    干系人
    团队
    八大项目
    绩效域
    开发方法

    生命周期
    规划
    项目工作
    交付
  • 团队
    变革
    复杂性
    复杂性
    领导力
    系统思考
    裁剪
    风险
    管家式
    管理
    质量
    干系人
    适应型
    和韧性
PMP@的考试结果及续证
  • PMP考后
    多久出结果?
    根据历次PMP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来看,PMP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6-8周进行公布。
  • PMP考后
    证书如何领取?
    一、本人自取;
    二、他人代领;
    三、付费邮寄领取。
  • PMP证书
    的有效期?
    PMP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一个周期往后推。也就是说,考生在获得证书之日起的三年内要完成证书的换审工作。
  • PMP证书
    如何续证?
    自获取日起,以三年为周期,需要积累满60个PDUs,缴纳150美金的费用续证,才能继续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PMP咨询热线
138-1158-4615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次数:0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第四条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第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第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
第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第八条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 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四)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为项目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十四条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地方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权限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规定由省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的,应当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联合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直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分别附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正
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编号,项目单位可以根据编号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第十六条 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工作工程咨询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单位的项目评估工作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应当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评估费用由委托评估的项目核准机关承担,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对于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委托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咨询评估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第二十条 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并依法将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对于不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属于国务院核准权限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书
项目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书应当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初审机关
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强化自我约束,制定并严格遵守内部工作规则,明确受理申请要件审查委托评估征求行业审查意见内部会签限时办结信息公开等办事规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核准工作效率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第四章 核准内容及效力
第二十三条 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六条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形 [3]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未按规定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各级项目核准机关不得予以核准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二十九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及时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
(四)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的;
(五)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参与专家评议的专家,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受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开展评估或者参与专家评议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项目单位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的,项目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已经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项目核准文件,已经开工建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属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核准目录规定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同时废止

PMP®的含金量

提升职业竞争力
(竞聘高薪)

某些高薪岗位在招职聘时明确要求,PMP认证是其成功竞聘的条件之一。

促进职业发展
(职业竞升)

国内大厂资深技术岗位转项目管理类岗位所必备,管理类基础证书之一。

增强项目管理能力
(专业管理)

脱离野路子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管理及执行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加强团队信誉度
(竞标加分)

参与某些大型项目竞标时,团队有PMP项目管理证书可享竞标加分。

免费领取PMP®的最新版学习资料

姓名
手机

PMP®的报考条件

参加PMP考试的应考者必须在其授权下的项目管理培训企业进行35个小时的培训学习;

PMP考试报名者如具备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有学士学位),则需要具备3年工作经验或4500个小时的经验;

如不具备一定的学历,则需要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7500个小时的项目经验。

考取PMP@证书需要多少钱

考取PMP认证的费用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两部分:
一、培训费,PMP培训费用为PMP培训机构收取,通常为人民币¥2000-4000元之间。
二、报名费,PMP考试报名的费用为PMI收取,(2018年开始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900元)国家外专局代收。

PMP®的报考指南

  • PMP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英文报名,即在PMI网站进行实名注册;
    第二步是注册成功后,等待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的考试报名通知,在报名期间内,完成中文报名。

    咨询骐迹课程顾问,保姆式服务为您解决PMP报名难题

  • 一年几次,分别什么时候考?
    年度有4次考试,分别在
    年3月
    年5月
    年8月
    年11月进行。

    备考时间紧张?参加骐迹PMP集训营,30天火速攻克知识难点,精讲课程助您一考无忧

  • PMP考试的题型为选择题,共200道,笔试答题。

    骐迹模考训练,仿真模考,综合摸底,每日一题,题题都经典

PMP®的主要考试内容

  • 启动
    规划
    执行
    监控
    收尾
  • 项目整合
    管理
    项目范围
    管理
    项目进度
    管理
    项目进度
    管理
    项目质量
    管理
    项目资源
    管理
    项目沟通
    管理
    项目风险
    管理
    项目采购
    管理
    项目相关
    方管理
  • 测量
    不确定性
    干系人
    团队
    开发方法

    生命周期
    规划
    项目工作
    交付
  • 团队
    变革
    复杂性
    复杂性
    领导力
    系统思考
    裁剪
    风险
    管家式
    管理
    质量
    干系人
    适应型
    和韧性

PMP®的考试结果及续证

PMP考后
多久出结果?

根据历次PMP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来看,PMP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6-8周进行公布。

PMP考后
证书如何领取?

一、本人自取;
二、他人代领;
三、付费邮寄领取。

PMP证书
的有效期?

PMP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一个周期。也就是说,考生在获得证书之日起的三年内要完成证书的换审工作。

PMP证书
如何续证?

自获取日起,以三年为周期,需要积累满60个PDUs,缴纳150美金的费用续证,才能继续保持证书的有效性。